第23屆第2次智庫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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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星期六)下午3:00時整
地點:東東宴會式場-2樓-東儷廳
主席:陳淵理事長 司儀:陳營誠秘書長 記錄:邱糸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 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33位、實到:28 位)
聯合會(當然委員)-陳淵理事長、翁金昭副理事長、張金泉監事會召集人、吳瑞源輔導理事長、陳營誠秘書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陳素昭前社長、曹鉦輔導社長。
台北社(推荐委員)-王雪香前社長、鄭冰冰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陳蒼海前社長、李金鳳前社長。
新竹社(推荐委員)-潘東豫前社長、陳潤洋前社長。
苗栗社(推荐委員)-葉欣芝前社長、洪錫焜輔導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劉燕飛前社長、王清財前社長。。
南投社(推荐委員)-吳坤庭輔導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鄭翠璧前社長。
嘉義社(推荐委員)-蔡銘泉前社長、鄭信億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許明鎮輔導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陳振文前社長、陳福祥前社長。
台南社(推荐委員)-黃振芳前社長、許日隆輔導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劉銀連前社長、陳兆雄前社長。
請假人員:聯合會(當然委員)-鐘連在前理事長。
聯合會(當然委員)-張森烈前理事長。
南投社(推荐委員)-張素浴前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陳煥生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周慧芳前社長
列席人員:工經主委-許民衛。
創新主委-高麗琴。
資訊主委-林子騰。
台北社-吳永泰社長。
桃園社-胡碧惠社長。
台中社-李吉昌社長。
雲林社-陳宏杰社長。
南瀛社-陳敏妃社長、陳信宏前社長。
台南社-許淑德社長、曾繁章前社長、郭建志、張安鯉、許筑音、葉青陽、毛芳喬。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增加案由五。
四、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報告。
五、主席致詞:略
六、輔導理事長致詞:略
七、前理事長致詞:略
八、常設委員會主委工作進度執行報告(國際、工經、創新、資訊)。
討論提案
(一)推選『幸福家庭楷模』接受表揚評審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104年1月3日第二次理監事會,案由五決議,婚齡修正為三代內具有婚齡超過20年即可,聯合會將於全國年會時,共同表揚各社所推派之候選人,並頒發獎品(座)以茲鼓勵。
2.請審核本次參加『幸福家庭楷模』之書面資料,通過後,於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中確認。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二)IMC創新獎及徵文活動作品評審討論案。(第46-50頁、創新獎作品-參閱手冊)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第十九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案由四決議,通過成立4個常設委員會,往後創新獎活動則由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負責。
2.創新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出缺時;亦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經聯合會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3.創新徵文作品,委請張光瑤前理事長擔任評審,於9月15日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
4.請審核本次創新獎及徵文活動作品,創新獎作品於7月30日完成初審書面資料,8月19日(六)邀請參選人發表創新獎作品,9月份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以利給予主辦社刊登得獎者之感言於全國年刊中。
5.請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高麗琴社長做今年度創新獎活動報告。
決議:評審於7月30日前應完成初審書面資料給聯合會秘書處,8月19日
(六)創新發表會,地點:嘉義中油公司,聯合會秘書處將再發文通知各社,每社參選人1位+1位助理費用1000元由該社自行負擔,各社加油團10位+社長1位,每位自行負擔午、晚餐500元。
(三)IMC吳主席盃參賽辦法修正。
提案人:台中社(推荐委員)王清財前社長
附議人:台中社(推荐委員)劉燕飛前社長
說明:回歸吳主席盃舉辦初衷建立IMC社友聯誼與團隊激勵之本質。
辦法:1.為 IMC 滿三年當然之社友,並完整繳交社費,以當年度吳主席盃舉辦日期為計算基準日。
2.成立十年內之新社,須為 IMC滿一年當然之社友,並完整繳交社費,以當年度吳主席盃舉辦日期為計算基準日。
3上述為草案,詳細辦法,規則,待委員會討論之
決議:不通過。(出席人數28位,不通過票有15票超過半數)
(四)依據第十七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臨時動議建議案決議:建議年度第二次智庫會議對隔年IMC方針、主題、年度規劃、有創意、創見之作法,請即將接任之理事長提出報告,並於年度第四次理監事會中提出書面資料報告,以利於各社下屆年度會務規劃與銜接。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五)1.聯合會「領導統御演講決賽各社比賽時間原定9月30日,因10月連假補班,建議改在9月23日(六)舉辦」
提案人:台中社(推荐委員)劉燕飛前社長
附議人:台中社(推荐委員)王清財前社長
2.聯合會「領導統御演講決賽各社參加辦法」
說明:「領導統御演講決賽各社參加辦法」:
決賽地點:朝陽教育中心會議室決賽時間:9月23日(六)下午1:00報到/1:30-5:00比賽
1.評審3-5人:由聯合會長官擔任,外聘公正的專業評審一人!
2.每社指派一名參賽選手:各社初賽第一名選手.
3.跟創新發表會一樣!參賽選手有報名費1000元/含場地費、晚餐費用/選手費用,由各社支付!
4.各社社長領隊+啦啦隊加油團+選手最好5-6人左右!考量五個人一部車共乘!
5.晚上慶功宴,使用者付費,酌收餐費500元不足款由聯合會長官聯合贊助!
6.預計8月底各社須產生參賽選手,提報聯合會!
7.9月23日(六)13社參賽選手與友社代表,加主辦社工作人員合計約100人-110人
8.收支預算表/見附件一
決議:如說明,照案通過。須再送交9月份理監事會議中確認後通過。
臨時動議
無。
十一、自由發言:不列入紀錄。
十二、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三、散會。
理事長:陳淵 秘書長:陳營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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