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屆第2次智庫會議紀錄
· 閱讀約 8 分鐘· IMC 聯合會
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6日(星期六)報到:智庫委員 13:00;列席(前理事長、社長、主委) 14:30
地點:范家宴客家美食召集人: 劉長順常務委員
主席:鄭群亮理事長 司儀:陳東賢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出席:鄭群亮理事長、社別常務委員推薦委員、基隆社謝陳煌孫蕙芬、台北社劉長順李黃婷婷、桃園社李陳豪景李金鳳、新竹社謝昌寶賴重佑、苗栗社黃教誠陳傑堯、台中社唐明良吳海慶、南投社陳宗億曾煌棊、彰化社鄭翠璧梁國勝、雲林社林子騰張惠蓉、嘉義社許瑞麟鄭信億、台南市社曾繁章詹騏睿、南瀛社陳信宏郭文俊、高雄社宋小麗陳萬泓
列席:張光瑤前理事長、陳東賢秘書長、邱糸吾竧秘書、聯合會各級幹部、委員會主委、以及全省各IMC社長。
一、 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27位(含理事長),實到21 位。
出席人員:
理事長-鄭群亮
常務委員-劉長順、謝陳煌、李陳豪景、謝昌寶、黃教誠、唐明良、陳宗億、鄭翠璧、林子騰、 陳信宏、曾繁章。
委員-孫蕙芬、李黃婷婷、李金鳳、賴重佑、陳傑堯、吳海慶、梁國勝、張惠蓉、郭文俊。
請假人員:
常務委員-許瑞麟、宋小麗。
委員-曾煌棊、鄭信億、詹騏睿、陳萬泓。
列席人員:
輔導理事長-何勇魏
副理事長-鄭明仁
監事會召集人-陳世雷
秘書長-陳東賢
會務顧問-張森烈
前理事長-張光瑤
國際主委-陳崇誠。
創新主委-郭建位。
資訊主委-杜昆穆。
基隆社社長-何晴梅。
台北社前社長-張永賢。
台北社社長-陳佑嘉。
台中社社長-廖月照。
彰化社社長-黃逢源。
苗栗社社長-梁群儒。
二、智庫委員報到(1:00~1:20)
三、智庫委員分組討論(1:30~2:50)[探討IMC的價值] (附: 研議參考資料;討論的分組名單另行提供)。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列席人員報到(前理事長、各社社長、常設委員會主委) (2:30~3:00):
五、智庫定期會議開始(3:00):
六、主席宣布開會(3:00):
七、主席致詞(3:00:
八、邀請致詞。
報告事項
(3:10~3:20):
1. 上次會議決議執行狀況 (智庫主任委員、或其他指定者)。
2. 經本會理事會指定之交辦、或/及研究事項 (秘書長、或理事會代表)。
十、議案討論(3:20~4:00):
(一) 智庫小組依本會(IMC聯合會)第三十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交付研討案。【附件一】說明甲、 依本會宗旨所定之功能、目標、以及本會為學習型社團的定位,探討台灣IMC應如何發展才能更符合社會需求、參加IMC的社團價值(最主要的收穫)應該是什麼?
乙、 依上述,提出IMC整體發展的價值方向、本會之組織形式,主要活動,及全國IMC共同努力的目標項目。
辦法:
1. 上列、經智庫小組討論共識後整合之「行動建議方案」如附件。
2. 附件檢送理監事會查照。
決議:IMC價值競爭力從"準社長研習、及幹部訓練"著手。包括手冊、內容、程序、講師 .. 再進一步與未來的理事長、社務顧問討論細節,讓IMC優質的文化得以傳承,宗旨使命/願景得以往前推進,共勉!
送9月份第四次理監事會議決議。
(二)、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案由:推選『幸福家庭楷模』接受表揚評審討論案。【附件二】說明:1.依據104年1月3日第二次理監事會,案由五決議,婚齡修正為三代內具有婚齡超過20年即可,聯合會將於全國年會時,共同表揚各社所推派之候選人,並頒發獎品(座)以茲鼓勵。
2.依據112年5月6日第三次理監事會,案由三決議,修正『幸福家庭楷模』候選人資格,去掉文中『一對』兩個字,修改為:
『幸福家庭楷模』候選人條件: 三代同堂、婚齡滿20年,兒孫事業發達、或學業優秀,家庭幸福美滿,對建立祥和社會具有示範作用者。
3.請審核本次參加『幸福家庭楷模』之書面資料,通過後,於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中確認。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送9月份第四次理監事會議決議。
(三)、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案由:IMC創新獎及徵文活動作品評審討論案。【附件三】說明:1.依據第十九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案由四決議,通過成立4個常設委員會,往後創新獎活動則由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負責。
2.創新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出缺時;亦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經聯合會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3.依據111年5月7日第三次理監事會決議,重新修正,主委為一任一年,得續聘最高4年,並增設副主委以利銜接及傳承,於2024年開始實施。
4.創新徵文作品,委請張光瑤前理事長擔任評審,於9月15日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
5.請審核本次創新獎及徵文作品一覽表,創新獎作品於7月31日完成初審書面資料,8月17日(六)邀請參選人發表創新獎作品,9月23日前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以利給予主辦社刊登得獎者之感言於全國年刊中。
6.請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郭建位主委做今年度創新獎活動報告。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本年度由於場地在學校舉辦關係,有諸多的規定及限制,所以服務行銷類由於提報件數多,會在當天提早上午8點就開始。
(四)、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案由:依據第十七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臨時動議建議案決議:建議年度第二次智庫會議對隔年IMC方針、主題、年度規劃、有創意、創見之作法,請即將接任之理事長提出報告,並於年度第四次理監事會中提出書面資料報告,以利於各社下屆年度會務規劃與銜接。
【附件四】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4:00~4:10):。
請研議調整聯合會理事長與承辦社任期一致案。
提案人:基隆社謝陳煌常務委員 附議人:基隆社孫蕙芬委員
說明:查自2015年起承辦社任期自全國年會結束後即結束(慣例為每年11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日)。並提前由明年承辦社承接後續任務至隔年的全國年會結束,以此輪替方式至今。其缺失說明如后現況說明;
1. 聯合會理事長任期與承辦社任期不一致,顯然違反年度輪值任期精神。
2. 全國年會結束後之友社交接典禮,理事長與友社代表致詞人不同社,有時空錯亂的感覺。
3. 輪值社必須承辦年度多項活動,在每一項活動之前後都會藉友社代表致詞機會,除肯定與祝福兩位卸任、接任社長交接順利外;還會在活動前邀請、活動後感謝友社及全國各社的參與。因此承辦社完成全國年會後嘎然中止任務,即無法表達承辦社的感謝之意顯然有諸多遺憾!
4.當承辦社社長卸任交接時;依照慣例由下一屆承辦社現任社長擔任友社代表致詞人。
建議事項:
目前全國共有14社,每社社長交接日期都不相同,全國年會承辦社社長多有在承辦年會諸項活動期間交接的情況,因此由該社(現任社長)繼續承接任務至12月31日與理事長同進退,顯然更合乎情理法。這樣可以確保聯合會理事長與承辦社社長的任期一致,並且在全國年會後的友社交接典禮中,同一社的代表可以連續致詞,增加連貫性和統一感。
決議:聯合會理事長與承辦社社長的任期一致,從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且在全國年會後的友社交接典禮中,由當屆承辦社的社長做友社社長代表致詞。送9月份第四次理監事會議決議。
十一、專題分享(4:10~5:00):[專題分享-邀請張光瑤前理事長] (附: 與老友聊聊 IMC 的智庫 - 成立智庫小組的動機與期許)
十二、Q&A (5:00~5:10)。
十三、自由發言(5:10~5:20):(不列入紀錄)。
十三、主席宣布下次會議日期/地點。
十四、主席宣佈散會;合照。
理事長:鄭群亮 秘書長:陳東賢
本頁由聯合會原始會議紀錄整理為網頁版,已移除聯絡電話與地址。
IMC 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