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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 聯合會

第28屆第4次理監事會議紀錄

· 閱讀約 7 分鐘· IMC 聯合會

時間:中華民國111 年9 月3 日(星期六)下午3:00 整

地點:長榮桂冠酒店

主席:葉欣芝理事長 司儀:黃教誠秘書長 記錄:邱糸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35 位,實到 30 位;監事應到11 位,實到 9 位)

出席人員:理事長-葉欣芝。 副理事長-何勇魏。

常務理事-林振鋒、陳素瓊、陳萬泓、宋後宜、林金順、郭建位、簡淑如、彭美政。

理事-翟清楠、郭千暉、賴俊達、許瑞麟、賴重佑、曾仲豪、王叔銘、陳東賢、孫蕙芬、劉長順、陳佑嘉、李柏生、李松濱、李茂全、張金來、宋貴修、許振猛、許富大、詹騏睿、杜昆穆。

監事會召集人-陳潤洋。

常務監事-王平川。

監事-高義發、高明福、陳崇誠、李中進、黄炎修、林子騰、孫連忠。

列席人員:候補理事-梁群儒、施旻穎、方逸誠、蕭政偉、王東隆。

候補監事-江政蔚。

秘書長-黃教誠。

財務長-洪錫焜。

輔導理事長-吳龍寶。

會務顧問(前理事長)-張森烈、陳蒼海。

工經主委-李敏妃。

創新主委-謝昌寶。

資訊主委-莊于德。

新社主委-許富大。

國際副主委-蔡照益。

桃園社一副-王棟用。

請假:常務理事-吳海慶。

理事-吳承澐、宋小麗、陳杉銘、張惠蓉。

常務監事-陳南村。

監事-林鎂雲。

二、主席宣佈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增加案由8。

四、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報告。

五、主席致詞:今年度金川獎得獎人為台中社翁金昭前社長,詳細得獎事蹟資料,請參閱手冊132 頁。

六、輔導理事長致詞。

七、會務顧問(前理事長)致詞。

八、協辦社基隆社-陳素瓊社長致詞。

報告事項

1.第41 期全國訓練營決算報告-苗栗社林振鋒社長。(詳附件)

2.第50 屆全國年會籌備工作報告-苗栗社林振鋒社長。

3.『新社發展委員會組織簡則』報告-台南社許富大主委。

4.「IMC 社團價值競爭力」組織團隊報告-台北社劉長順一副。

5.會務報告-黃教誠秘書長。

6.財務報告-洪錫焜財務長。

十、監事會監察報告-陳潤洋監事會召集人。

十一、各會員社社務活動訊息報告及常設委員會(資訊.國際.工經.創新.新社)各主委報告(每社社長、每位主委,報告時間3 分鐘,會按鈴提醒,請勿拖延)。

討論提案

(1)資訊升級、協助社友整合行銷討論案。【附件一】

(2)推選『幸福家庭楷模』接受表揚評審討論案。【附件二】

提案人:賴重佑理事 附議人:陳潤洋監事會召集人

說明:願景1.IMC 網路活絡2.獲利共生,目標1.新社友拓展2.社友資源共享3.提供商務機會4.工商經營學習5.社務推廣

辦法:請詳閱附件

決議:交由資訊主委做更詳細的評估,第29 屆再考慮列入討論。

(3)審查本會第29 屆會員代表名單。【附件三】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據111 年7 月2 日第二次智庫會議案由二決議:依照各社推薦名單照案通過。

辦法:敬請理監事確認決議後通過,以利全國年會中表揚。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4)本會第29 屆理監事名單確認案。【附件四】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章程第三十二條辦理。

辦法:請詳附件。

決議:新竹社名單先保留,其他社照案通過。

(5)審查本會112 年度(第29 屆)年度工作計劃書。【附件五】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各會員社推薦本會第29 屆理監事候選名單。

辦法:請詳附件。

決議:新竹社名單先保留,其他社照案通過。

(6)審查本會112 年度(第29 屆)收支預算表。【附件六】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章程第三十二條辦理。

辦法:請詳附件。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7)第29 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第一次理.監事會議時間、地點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章程第三十二條辦理。

辦法:請詳附件。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8)聯合會之競賽活動評審委員任用資格 ,以及其公平性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第6 屆第2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時間與全國年會一同辦理;時間及地點請全國年會主辦社—苗栗社說明之。

辦法:時間:111 年11 月05 日下午16:30—17:30,地點:苗栗-西湖渡假村。

決議:如辦法,照案通過。

(無案由)

提案人:宋貴修理事 附議人:陳素瓊常務理事

說明:1.聯合會所辦之競賽活動,近幾年聽到一些不是很正面的訊息,並質疑其公平性.

2.何謂競賽?

在同等條件之下所產生出來的競賽成果.

3.相信各社都非常重視比賽結果的榮耀,付出多少心力在上面,不希望因為某些不公平的事,而損及比賽的意義.

辦法:建議:

1.曾經或當屆有被聘為顧問或講師的人員,不宜擔任”評審委員”一職.

2.避免被質疑”裁判與球員的關係”,及”對價之質疑”.

決議:曾輔導協助他社創新比賽選手,就不要委任擔任創新評審。

臨時動議

聯合會不適宜委任新竹社承辦2023、2024 年相關全國性活動,提請討論。

修正動議更正本次會議議程案由三、案由四決議案;請通過案。

提案人:林振鋒常務理事 附議人:翟清楠理事

說明:1.聯合會每年委任各地方社承辦全國性活動,依各社協調年度次序,並由該地方社推舉前社長一人擔任該年度聯合會理事長,以統整活動辦理,實行已達28 年,已成為全國IMC 共識共同遵守原則。

2.原2019 年新竹社提送聯合會,2022 監事會召集人為陳潤洋,經聯合會第28 屆理監事會決議在案、並送內政部核備在案。

3.然今年08 月18 日新竹社辦理會員大會初步結果,重要幹部及接續人選發生重大變化,選舉結果至今尚未釐清報准,經新竹社社長報告,顯然已經無法於本次聯席會前決議清楚,礙於時間已屆,為使明年度會務推展進行順利,俾使全國各社友增進相互情誼,本會只能提出2023、2024 年不委任新竹社承辦全國性活動。

辦法:建議聯合會將不委任新竹社承辦2023、2024 年相關全國性活動,依固定輪值表後續接續社往前遞補,以使會務運作正常。後續新竹社委任承辦全國性活動續依固定輪值表正常排序處理之。

決議:經理事超過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如辦法,照案通過。

(無案由)

提案人:主席葉欣芝理事長交議附署人:會場超過半數贊成,案由成立。

說明:因臨時動議提案通過--「聯合會不適宜委任新竹社承辦 2023、2024 年相關全國性活動」。故本會全國會員代表員額暨理監事席位分配,需依分配方式重新調整。

辦法:

1.委由聯合會秘書處重新發文給各會員社,有調整之會員社於9 月14 日前,重新提報至聯合會秘書處彙整。

2.聯合會將擇期召開線上臨時理監事會議,決議本會全國會員代表員額暨理監事席位分配。並將名單提報於第29 屆會員大會通過,會議記錄送內政部備查。

決議:依辦法通過。

十四、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五、自由發言。

十六、散會。

理事長:葉欣芝 秘書長:黃教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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