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屆第1次智庫會議紀錄
· 閱讀約 7 分鐘· IMC 聯合會
時間:中華民國104年7月4日(星期六)下午3:00時整
地點:華味香餐廳
主席:張森烈理事長 司儀:張永賢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 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33位、實到: 23 位)
聯合會(當然委員)-張森烈理事長、吳瑞源副理事長、陳淵監事會召集人、黃德成前理事長、陳慧龍前理事長、黃明發輔導理事長、張永賢秘書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謝陳煌前社長。
台北社(推荐委員)-蔡基成前社長、張占魁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李陳豪景社長。
新竹社(推荐委員)-陳美仁前社長、潘東豫社長。
苗栗社(推荐委員)-江德利前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張語全前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陳州德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高增堯前社長。
嘉義社(推荐委員)-何勇魏前社長、楊茂長前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鄭群亮前社長、陳福祥前社長。
台南社(推荐委員)-許富大前社長、劉士榮前社長。
請假人員:基隆社(推荐委員)-吳文卿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陳蒼海前社長。
苗栗社(推荐委員)-葉欣芝前社長。
南投社(推荐委員)-楊國珍前社長、陳宗億前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林維濯前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梁國勝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曾國河前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謝立林前社長、唐榮宏前社長。
列席人員:基隆社-陳素昭社長。
台北社-塗朝陽社長。
桃園社-李金鳳社長。
苗栗社-陳宗聖社長。
南投社-謝啟偉社長。
台中社-蘇文和社長、許民衛工經主委、翁金昭創新主委。
彰化社-徐泓杰社長。
嘉義社-李清義社長、高麗琴創新副主委。
南瀛社-陳信宏社長。
高雄社-陳兆雄社長。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主席致詞:略
五、輔導理事長致詞:略
六、前理事長致詞:略
七、常設委員會主委工作進度執行報告(國際、工經、創新、資訊)。
討論提案
(一)推選『幸福家庭楷模』接受表揚評審討論案。【附件一】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第十七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決議,請各社推薦幸福家庭楷模至聯合會秘書處,資格 3代同堂婚齡滿30年即可,聯合會將於全國年會時,共同表揚各社所推派之候選人,並頒發獎品(座)以茲鼓勵。
2.104年1月3日第二次理監事案由五決議,如辦法,照案通過。(修正為三代內具有婚齡超過20年、四代心靈同堂)
3.請審核本次參加『幸福家庭楷模』之書面資料,通過後,於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中確認。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請在幸福家庭楷模推薦書格式中,註明推薦社社名及推薦社社長姓名,推薦事由請詳細敘述,請勿太過簡化,以示慎重,請各會員社之秘書處先做第一關之資料審閱是否完整) 。
(二)IMC創新獎及徵文活動作品評審討論案。【創新獎及徵文作品請參閱手冊】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第十九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案由四決議,通過成立4個常設委員會,往後創新獎活動則由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負責。
2.創新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出缺時;亦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經聯合會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3.創新徵文作品,委請張光瑤前理事長擔任評審,於9月15日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
4.請審核本次創新獎及徵文活動作品,創新獎作品於7月30日完成初審書面資料,8月22日(六)邀請參選人發表創新獎作品,9月15日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以利給予主辦社刊登得獎者之感言於全國年刊中。
5.請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翁金昭社長做今年度創新獎活動報告。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評審委員分組名單將再做部分調整,8月22日創新發表會請各社社長帶領一副、二副、秘書長都能參加) 。
(三)依據第十七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臨時動議建議案決議:建議年度第二次智庫會議對隔年IMC方針、主題、年度規劃、有創意、創見之作法,請即將接任之理事長提出報告,並於年度第四次理監事會中提出書面資料報告,以利於各社下屆年度會務規劃與銜接。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決議:IMC 之資源整合:
1. 透過資訊委員會協助建構講師資料庫,講師個資問題將事先與講師溝通。
2. 產業觀摩(工廠參觀) ,將搜集工經委員會之資料庫提供給各社。
3. 跨社廣告提供提供異業交流(商業交流) ,屆此活絡社友商機,各行業別之關鍵字建立。
4. 四大委員會經費希望透過各社社長幫忙,拓展社友人數,以利開源,挹注四大委員會之經費。
臨時動議
動議人:陳慧龍當然委員 附議人:江德利推荐委員
IMC年度創新競賽宜建立保密協定條款的規定,保障作者智慧財產權!
說明:1.聯合會四大委員會成立至今;推展社務略有成績,但因各社推薦人員對聯合會四大委員會工作目標不了解;及時間差問題,以致參與率、向心力不足
2.鑒於委員會經費不足,無法召開多次定期委員會議,以致目前大都由主委個人獨挑大樑推展會務,未能達到各社共同參與研發之功能,並將工作目標深耕於各友社社務中。
3.各社推派之人員對四大委員會工作目標不甚瞭解,且有跨年度問題發生常因當年度已無擔任該社相關職務,而推諉不方便參與。
4.鑑於上述原因;懇請各社協助聯合會四大委員會會議之召開,並謹慎遴選對聯合會委員會工作目標有興趣及專長;願為聯合會會務及各友社間社務做推廣橋樑的社友參與。
辦法:1.請各社於七月二十四日前;重新調查;推派適當人選參與聯合會委員會會務運作,以利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推展工作目標。
2.運用聯合會所編列之委員會經費,每年固定召開一次委員會議,另一次於各社可調配之交接年會日期召開。
3.藉由各社年會交接時間;由常設委員會主委與各社協商,由一個委員會在一個社的交接日期召開委員會議,一來讓各社委員能了解友社社務運作現況。二來藉由團體意見的彙集,讓委員會工作績效能深達各友社社務。此方案延伸之會議場地及餐敘桌數問題,惠請協辦社提供。
決議:付委陳慧龍前理事長及四大委員會主委(何義津-國際主委、許民衛-工經主委、翁金昭-創新主委、林子騰-資訊主委)、吳瑞源副理事長,於9月12日第四次理監事會正式提案討論。
動議人:潘東豫推薦委員 附議人:聯合附議
說明:
1. IMC年度創新競賽,目前並無保密約定條款的規劃,導致部分作者不願意提出創新的案件。
2. 鑒於鼓勵社友踴躍提出創新案件的同時,也必須規範保密條款來保障作者創新知識的智慧財產權。
辦法:
1. 創新之書面審查資料及審查時參與者之口頭說明,僅供評審委員瞭解創新內容,以利評審,並非公開資料;
2.凡參加創新競賽之所有評審委員與列席社長等皆須簽署保密條款;
3.凡參加創新競賽的當日旁聽人員也應該於進入旁聽前簽署保密條款。
決議:照案通過。
(付委張森烈理事長研擬保密條款之內容)
十、自由發言(不列入紀錄)。
十一、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二、散會。
理事長:張森烈 秘書長:張永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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