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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 聯合會

第十九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議記錄

· 閱讀約 9 分鐘· IMC 聯合會

時間:中華民國102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10:00時整

地點:侑園餐飲

主席:陳慧龍理事長 司儀:曾啟能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 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 29 位,實到 21 位)

聯合會(當然委員)- 陳慧龍理事長、黃明發副理事長、張森烈監事會召集人、黃枝瑞輔導理事長、張光瑤前理事長、曾啟能秘書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王文輝前社長、趙權龍前社長。

台北社(推荐委員)-林慶煌前社長、詹德生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徐信炫前社長、陳蒼海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許民衛前社長、張語全前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林森前社長、李正雄前社長。

南投社(推荐委員)-張金泉前社長、張素浴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黃經讀前社長。

嘉義社(推荐委員)-何勇魏前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謝文淮前社長。

請假人員:聯合會(當然委員)黃德成前理事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高增堯社長。

嘉義社(推荐委員)-林文政前社長。

台南社(推荐委員)-黃振芳前社長、周裕敏前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鄭群亮前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林保川前社長、蘇明益前社長。

列席人員:基隆社-莊麗英社長

台北社-鄭冰冰社長、何義津前社長

台中社-林維濯社長

南投社-楊國珍社長

南瀛社-許富大社長

彰化社-黃新鎮一副、江志豪理事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及執行情形。

五、主席致詞:略

六、輔導理事長致詞:略

七、前理事長致詞:略

討論提案

(一)IMC創新獎項評審請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據95.7.8第十二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議第三案案由決議:

1.修改「IMC創新獎」之獎項類別,「IMC創新獎」分為二大獎項:「社務創新獎」及「個人創新獎」。每類獎項再分為「卓越獎」、「傑出獎」及「優良獎」三等級。

2.基金組織:「IMC創新基金」委員會是聯合會所屬之常設機構,其委員由全國智庫委員會全體委員兼任之。

3.「IMC創新獎」得獎作品於各屆年會中頒于精緻榮譽獎座,其經費由「IMC創新基金」支付,各獎項提報名單、事蹟由各會員社推薦,聯合會智庫委員會為最高評審單位,並請年會主辦社於年會程序中安排時間,讓創新獎得主發表其得獎作品內容及成果。

4.依據98年7月11日第十五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決議:各社創新獎作品,應先由自己本社創新組先評審後,篩選出2篇最優秀之作品,再提報至聯合會參加創新獎比賽。

5.依據99年4月10日第十六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決議:保留「社務創新獎」及「個人創新獎」,「個人創新獎」在分為二個領域:製造科技類及服務行銷(含財金)類,每類獎項再分為「卓越獎」、「傑出獎」及「優良獎」三等級。每社每類別最多以2篇作品為限,由各社創新組先篩選出作品,若沒有則從缺,最慢於6月30日前將作品彙報至聯合會祕書處。

6.依據99年7月31日第十六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決議:得獎作品刊登在全國年會特刊,但是否安排得獎者在年會發表其作品由主辦社決定。

7.依據100年4月9日第十七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決議:創新獎授權由當屆主辦社及下屆主辦社各推派一位委員負責,再由負責的委員徵選其他委員協助。

辦法:推派南瀛社謝文淮創社長及基隆社兩位委員負責。

決議:推派南瀛社謝文淮創社長,基隆社趙權龍前社長2位負責擔任。

徵文活動評審,委請張光瑤前理事長擔任。

(二)聯合會理監事席位分配請討論案。<附件一>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101年9月9日第十八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案由四決議修改組織章程第15條一:由原理事27人改35人、原監事9人改11人,第15條二:原候補理事6人改7人,原候補監事2人改3人,第17條:原常務理事9人改11人。

2.本案經第19屆會員大會確認後通過,理監事席位分配方式於第19屆第一次智庫會議中討論,理監事會確認通過。

辦法:席位分配表請參閱附件。

決議:如辦法附件,照案通過。

(三)請修正全國年會承辦輪值序及協辦聯合會理監事會各社排定表<附件二>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第十八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案由五之決議已通過全國年會承辦輪值序,經5人小組再次研議,認定全國年會輪值表尚有不妥之處,因此提案更正,請參閱附件。

2.為促進聯合會與各社之聯誼,並增進各會員社社友對聯合會運作之了解,請將智庫會議與理監事會一同納入。

辦法:輪值表請參閱附件。

決議:如辦法附件,照案通過。

(四)會員社社長會擴績優獎勵,請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101年9月9日第十八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臨時動議案由:針對各社社長努力認真經營社務,如仍保留原有之社友人數或增加社友人數,請聯合會考慮獎勵各社,以利各社有努力之目標。

2.決議提至第19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討論,經理監事會確認通過。

辦法:1.增加人數定義為:各會員社每年於七月份提報聯合會之會員人數,比上年增加之人數。

2.凡每年提報聯合會之會員人數增加超過十人之會員社社長,及連續五年、十年增加社員人數五人以上之會員社,分別獎勵社長及該會員社(社長之認定由該社自行提報)。

3.年會主辦社於年會期間公開獎勵、頒獎。獎品樣式、金額由當屆理事長決定,經費由聯合會編列預算開支。

4.本辦法擬訂於104年開始實施。

5.本案送交聯合會理監事聯席會討論,通過後公告執行之。

決議:頒獎表揚之對象,以當屆理事長5年內所成立之新社,若新社人數有達100人或150人、200人之會員社於全國年會時表揚,但舊有之會員社則不再表揚名單內(表揚名單既往不究)。

今年度表揚之會員社為新竹社。

(五)研討IMC之未來發展討論案。<附件三>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97年7月19日第十四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議決議,將 IMC之未來發展研討案列入每次智庫會議之案由討論之。

2.請智庫委員參加會議前;先收集社內對『IMC之未來』有建設性之意見,並於會議時提出,可當日後參考,為謀IMC之百年大計而努力。

3.依據102年1月5日第十九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臨時動議案由:建議聯合會成立「國際事務委員會」拓展國際社團交流,如聯絡美國NMA或國外社團締盟事宜。決議由台北社何義津社長負責籌備,高雄社唐榮宏社長協助規劃,於下次智庫會議正式提案討論。

辦法:1.擬籌組常設委員會,報告書請見附件。

2.如通過籌組常設委員會;先由秘書處發文請各社推派委員,再以Email方式聯絡,彙整各社委員對常設委員會成立及組織功能看法,並於5月4日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中提案報告,決議後正式實施。

決議:依辦法通過成立籌組常設委員會。

(六)建請各社製作年度社務活動問卷調查表,以利智庫研擬IMC之未來目標方向。

提案人:張光瑤智庫委員

說明:工商經營首重客戶之反應,故各行業均透過顧客意見反應單來收集資訊,以利改進。IMC智庫委員會上年曾敦請幾位委員設計問卷調查,如各社能將調查表統計彙整出改進條文,再經智庫委員會研議改善之道,應能集廣義,為IMC之未來奠定基礎。

辦法:1.請智庫會議重擬訂問卷調查表,並排訂出各社提供「調查表彙整」之截止時間。

2.請推派智庫委員將各社提供之內容彙理為議題,供智庫研議。

3.請訂出每年何時討論,再將意見結論提供聯合會參考。

(希望IMC之發展與時俱進,能將全國社友之智慧彙集,為本社之永久發展奠基,並提供社會一個學習成長的優質社團)

決議:委請張光瑤前理事長重新設計IMC 年度社務活動問卷調查表,並於下次會議提出確認實施。

地點:

(七)召開第十九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98年07月11日第十五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決議,智庫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

2.依工作計畫;本次會議由南瀛社承辦。

辦法:時間:102年7月6日(六)成功啤酒廠往善化市區陸橋右側

決議:如辦法說明,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創新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所屬權請討論案

提案人:張光瑤智庫委員附署人:許民衛智庫委員

說明:1.創新獎旨在推廣企業創新研究精神,並鼓勵社友勇於創新,將成果與全國社友分享。

2.創新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是歸屬於原創作者所擁有的,如須使用,應先徵求原創作者之同意方可使用。

辦法:1.如說明文字解釋,應於創新獎徵件時;及作品公佈時,將本解釋置於條文或明顯之處。

2.提案請理監事聯席會通過,今年徵創新獎作品補發文通告。

決議:如說明辦法,照案通過。

十、自由發言(不列入紀錄)。

十一、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二、散會。

理事長:陳慧龍 秘書長:曾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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