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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 聯合會

第十八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議記錄

· 閱讀約 5 分鐘· IMC 聯合會

時間:中華民國101年4月7日(星期六)下午3:00時整

地點:耐斯王子大飯店

主席:黃枝瑞理事長 司儀:林文政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 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29位,實到 19 位)

聯合會(當然委員)-黃枝瑞理事長、陳慧龍副理事長、林文政秘書長、黃德成輔導理事長、張光瑤前理事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吳文卿前社長。

台北社(推荐委員)-林慶煌前社長、張森烈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徐信炫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林壯成前社長、許民衛前社長。

南投社(推荐委員)-張金泉前社長、張素浴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黃經讀社長。

嘉義社(推荐委員)-高麗琴前社長、何勇魏前社長。

台南市社(推荐委員)-黃振芳前社長、蔡西村前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謝文淮前社長。

請假人員:聯合會(當然委員)黃明發監事會召集人、黃柏夫前理事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趙權龍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陳蒼海副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曾文彬前社長、李正雄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邱俊村第一副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沈祐青前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林保川前社長、陳世雷前社長。

列席人員:嘉義社-楊茂長社長、許瑞麟第一副社長。

南瀛社-陳振文前社長、曾啟能前社長、陳福祥第一副社長。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主席致詞:略

討論提案

(一)IMC創新獎項評審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據95.7.8第十二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議第三案案由決議:

1.修改「IMC創新獎」之獎項類別,「IMC創新獎」分為二大獎項:「社務創新獎」及「個人創新獎」。每類獎項再分為「卓越獎」、「傑出獎」及「優良獎」三等級。

2.基金組織:「IMC創新基金」委員會是聯合會所屬之常設機構,其委員由全國智庫委員會全體委員兼任之。

3.「IMC創新獎」得獎作品於各屆年會中頒于精緻榮譽獎座,其經費由「IMC創新基金」支付,各獎項提報名單、事蹟由各會員社推薦,聯合會智庫委員會為最高評審單位,並請年會主辦社於年會程序中安排時間,讓創新獎得主發表其得獎作品內容及成果。

4.依據98年7月11日第十五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決議:各社創新獎作品,應先由自己本社創新組先評審後,篩選出2篇最優秀之作品,在提報至聯合會參加創新獎比賽。

5.依據99年4月10日第十六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決議:保留「社務創新獎」及「個人創新獎」,「個人創新獎」在分為二個領域:

製造科技類及服務行銷(含財金)類,每類獎項再分為「卓越獎」、「傑出獎」及「優良獎」三等級。每社每類別最多以2篇作品為限,由各社創新組先篩選出作品,若沒有則從缺,最慢於6月30日前將作品彙報至聯合會祕書處。

6.依據99年7月31日第十六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決議:得獎作品刊登在全國年會特刊,但是否安排得獎者在年會發表其作品由主辦社決定。

7.依據100年4月9日第十七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決議:創新獎由當屆主辦社及下屆主辦社各推派一位委員負責,再由他們去徵選其他委員協助。請推派嘉義社及南瀛社負責之委員名單。

決議:創新獎負責委員,由嘉義社高麗琴前社長及南瀛社謝文淮前社長擔任,再邀請其他智庫委員協助擔任評審。

創新徵文作品,委請張光瑤前理事長擔任評審。

(二)研討IMC之未來發展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97年7月19日第十四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議決議:將IMC之未來發展研討案列入每次智庫會議之案由討論之。

2.請智庫委員參加會議前先收集社內對『IMC之未來』有建設性之意見,並於會議時提出,可當日後參考,為謀IMC之百年大計而努力。

決議:1.是否考慮開放大都會可有2個社2.新社成立應量與質並進

3.今年維持續辦幸福家庭楷模表揚4.聯合會定位,於下次會議提案討論5.吳主席盃球賽因新社陸續成立,社友人數增加,場地恐是問題,往後由主辦社自行決定是否限制各社參加之責任額。

(三)針對IMC 新的價值、使命、願景討論案。【附件一】(第10.11頁)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據101年第十八屆第二次理監會議,臨時動議案由二決議:針對IMC 新的價值、使命、願景請各社社長帶回,於各社理監事會議中討論,3月份聯合會發函智庫提案通知時提出,於4月份智庫會議進行討論,5月份理監事會確認通過。

決議:將修正後之版本寄發至各社,於5月份理監事會中確認通過。

(四)訂定第十八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會議時間、地點。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據98年7月11日第十五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決議:智庫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第十八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會議日期訂於101年7月14日(六),請討論會議時間、地點。

決議:地點:耐斯王子大飯店,PM:3:00開會。

臨時動議

七、自由發言(不列入紀錄)。

八、散會。

理事長:黃枝瑞 秘書長:林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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