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屆第2次理監事會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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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102年1月5日(星期六)下午3:00整
地點:台南市新營區民雄餐廳
主席:陳慧龍理事長 司儀:曾啟能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27位,實到17 位;監事應到9位,實到 6 位)
出席人員:理事長-陳慧龍。 副理事長-黃明發。
常務理事-陳福祥、鄭冰冰、唐榮宏、游讚福、林維濯、許富大、許瑞麟。
理事-張瀚元、莊麗英、簡建茂、何義津、高增堯、楊國珍、劉士榮、翁水成。
監事會召集人:張森烈。
常務監事-謝立林。
監事-鄭群亮、梁國勝、周裕敏、徐信炫。
列席人員:輔導理事長-黃枝瑞。
秘書長-曾啟能。
財務長-陳振文。
候補理事-陳信宏、康宗信、黃新鎮、李清義。
候補監事-曾國河。
前秘書長-林文政。
前財務長-周伯良。
苗栗社社長-葉欣芝
基隆社-王文輝、謝陳煌。
新竹社-陳潤洋
請假:常務監事-楊茂長。
理事-陳蒼海、劉銀連、陳兆雄、馬俊雄、林森、劉燕飛、陳慶榮、鄭進明、鄭信億、李輝雄。
監事-林源昌、王清財。
候補理事-王鎮平、方鈺雅。
候補監事-張素浴。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頒發理事長暨理監事當選證書及第18屆、19屆財務長存摺、印章交接。
五、報告上次會議決議。
六、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1.第40屆(2012年)全國年會收支決算報告-嘉義社許瑞麟社長
2.第41屆(2013年)全國年會盃吳主席盃高爾夫球賽籌備工作報告-南瀛社陳福祥社長。
3.第32期全國訓練營籌備工作報告-南瀛社陳福祥社長。
八、各會員社社務活動及YMCA協會活動訊息報告(每社報告時間5分鐘,採按鈴提醒)。
陳慧龍理事長:敬請各社社長於每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前10天,將社務報告內容提書面資料mail至聯合會秘書處,以利彙整於會議手冊內,供全國理監事參閱並了解各社之社務動態,並於會場簡報社務推展精進、創新做法,相互學習、共同成長。
討論提案
(1)審核101年度(第十八屆)工作報告。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2)審核101年度(第十八屆)收支決算。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3)審核101年度(第十八屆)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4)訂定第十九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時間、地點。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敬請全國IMC各會員社,是否提建議案給智庫委員會,討論有關IMC之未來發展方向。
決議:時間訂於:4月13日(六),同彰化社年會日期,AM:9:30報到、AM:
10:00開會。敬邀各社社長列席參加智庫會議,以利了解智庫會議討論內容。
感謝彰化社協助安排開會、用餐地點:木生小吃部(彰化縣鹿港鎮自由路46之1號)。
(5)訂定第十九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據第十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第七案決議及本會102年度活動時間表辦理;第十九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間為102年5月4日(星期六),地點請協辦社-雲林社說明之。
決議:地點:農村生活實驗場(雲林縣莿桐中正路54-3號、)
臨時動議
建議聯合會成立「國際事務委員會」拓展國際社團交流,如聯絡美國NMA或國外社團締盟事宜。
提案人:何義津理事附署人:陳福祥常務理事
決議:由臺北社何義津社長負責籌備,高雄社唐榮宏社長協助規劃,於下次智庫會議正式提案討論。
十一、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曾啟能秘書長宣讀記錄確認無誤)
十二、散會。
理事長:陳慧龍 秘書長:曾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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