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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 聯合會

第十四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 閱讀約 5 分鐘· IMC 聯合會

時間:中華民國97年01月12日(星期六)下午2時

地點:海寶國際海鮮會館-2樓、V201廳開會

主席:陳永安理事長 司儀:呂東寬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27位,實到23位;監事應到9位,實到6位)

出席人員:理事長-陳永安。 副理事長-許敘銘。

常務理事-黃國隆、張良鎰、吳龍寶、周伯良、郭美琴、張建隆、吳俊傑。

理事-陳世雷、林保川、鄭翠璧、陳煥生、黃尊霖、黃敏男、林壯成、蔡西村、楊坤煌、陳政鴻、曾啟能、許敘超、簡建茂、董順生。

監事會召集人-梁政炎。

常務監事-張春本、蔡基成。

監事-王瑞璋、王世凱、李茂柱。

列席人員:候補理事-李芳慧、林漢森、吳志聰。

候補監事-莊麗英。

秘書長-呂東寬

財務長-楊吉春

顧問-黃柏夫。

聯合會-張森烈前秘書長、王雪香前財務長。

請假:理事-葉文生、李輝雄、張果真、吳文卿。

監事-陳淵、張永文、王文輝。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頒發當選證書。

四、通過本次議程。

五、報告上次會議決議。

六、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1.第35屆全國年會收支決算報告-台北社(附件一)

2.第27期全國訓練營籌備工作報告-高雄社黃國隆社長。(附件二)

八、各會員社社務活動及YMCA協會活動訊息報告(附件三)

討論提案

(1)審核96年度(第十三屆)工作報告。(附件四)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2)審核96年度(第十三屆)收支決算。(附件五)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3)審核96年度(第十三屆)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附件六)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4)建議『中華民國國際工商經營研究社聯合會』更名為『台灣國際工商經營研究社聯合會』

提案人:簡建茂理事

說明:1.現值政府積極推動台灣正名運動之際,我IMC聯合會之中文名稱宜更名為『台灣國際工商經營研究社聯合會』

2.為避免有朝一日需往國外發展友社時造成混淆不清,似應早日正名

辦法:1.建議聯合會成立一專案小組,詳細考慮本建議案之必要性,再著手進行更名之相關事宜。

2.智庫似可發揮顧問之效,先行討論可行性。

決議:委請智庫委員會討論。

(5)訂定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

說明:依據第十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第七案決議及本會97年度活動時間表辦理;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間為97年5月3日(星期六),地點請協辦社-嘉義社說明之。

決議:日期修正為:97年5月10日(星期六)。地點:嘉義耐斯王子飯店。

(6)第27屆全國訓練營收費討論案。

提案人:高雄社黃國隆常務理事

說明:因各方面物價上漲,所以希望能提高全國訓練營收費。

決議:新台幣3,200元整,含住宿。

臨時動議

建議拓展IMC 各地方社。

提案人:嘉義社李茂柱理事

決議:委請智庫委員會討論。

十、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一、散會。

理事長:陳永安 秘書長:呂東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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