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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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一日(星期六)下午二時
地點:南灣日式海鮮餐廳
主席:黃柏夫理事長 司儀:張森烈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27位,實到 19 位;監事應到9位,實到 6 位)
出席人員:理事長-黃柏夫。副理事長-陳永安。
常務理事-蔡基成、黃敏男、楊坤煌、黃枝瑞、鄭翠璧、曾啟能。
理事-陳世雷、沈祐青、陳州德、吳俊傑、簡建茂、張良鎰、黃振芳、楊吉春、周伯良、何勇魏、吳隆寶。
監事會召集人-陳榮廷。
常務監事-陳崇勇。
監事-盧志明、張春本、高麗琴、郭正宗。
列席人員:候補理事-董順生。
候補監事-葉文生、許敘超。
張森烈秘書長、王雪香財務長。
顧問-張光瑤、吳榮林。
台南縣社-陳昭富、李安力諴、李瑛關、陳惠美。
台南市社-蔡堯山。
高雄社-呂東寬。
請假:理事-王文輝、黃國隆、李信福、張建隆、張果真、許敘銘、郭美琴、陳慶榮、。
常務監事-張申泰。
監事-何新發、李天輝。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議程。
四、報告上次會議決議。 <第4~6頁>
五、主席致詞。
報告事項
1.第十三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議報告。 <第7~10頁>
2.第35屆全國年會盃暨吳主席盃高爾夫球賽檢討工作報告-台北社蔡基成社長。 <第 11~13 頁>
3.第35屆全國年會﹝包括第26期全國訓練營﹞籌備工作報告-台北社蔡基成社長。 <第14-28頁>
4.會務報告-張森烈秘書長。
5.財務報告-王雪香財務長。 <第30頁>
七、監事會監察報告-陳榮廷監事會召集人。 <第31頁>
八、各會員社社務活動及YMCA協會活動訊息報告。 <第32頁>
討論提案
(1)請聯合會規劃全國各友社之間各行業別整合案。
提案人:黃敏男常務理事
說明:IMC社團肩負社會中堅責任,加上這幾年社會經濟面蕭條,有請聯合會利用智庫委員會,將全國職業別,大約相關類別集中在一起,利用年會期間,各行業別集中交流,創造各自商機,互補有無或特定選擇時間,擴大交流,帶動各友社間各友社之視野,更可繁榮社友福利。
辦法:各社社友平日在全國各行各業中,經營層面有一定份量,甚至居領導地位,未加善用,非常可惜,個人想法,假如IMC聯合會能鼓吹此風,借用IMC當平台,也許會風起雲湧。當此資訊快速發展時代,一套設備動達幾佰幾千萬元重複投資,不利經營,假如能相互合作將創造更多商機,請利用理監事會議時提出高見討論,以增進各社友之間友誼向心力。
決議:
1.請各社社友名錄註明社友行業別
2.有關行業別,授權由理事長、黃敏男常務理事共同決定。
(2)建議請各社成立創新研究委員會,並由第一副社長擔任主任委員。
提案人:聯合會智庫委員會
說明:如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記錄。 <第7~10頁>
決議:修正為:建議各社成立創新研究委員會,並由各社自行決定主任委員。
(3)建議聯合會理事會決議授權由智庫委員會每年定期發函全國IMC社友,調查社友參加IMC之最高期待與IMC長期之發展方向。
提案人:聯合會智庫委員會
說明:如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記錄。 <第7~10頁>
決議:照案通過。
(4)建議聯合會理事會決議同意辦理以:「相同的產品,如何以創新服務模式,來創建不同的商機」之全國IMC社友徵文活動。
提案人:聯合會智庫委員會
說明:如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記錄。 <第7~10頁>
決議:1.通過;
2授權智庫委員會主辦;
3截止日10月15日;
4.錄取一、二、三名及佳作若干名,獎金分別為:10000元、8000元、5000元、2000元;
5.獎金由創新基金支付。
(5)建議聯合會理監事會決議請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修改聯合會章程第二十條後段如下:
提案人:聯合會智庫委員會
「理事、監事之任期自當選後之下一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原條文為:「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說明:1.章程之修訂,必須由會員代表大會議決;2.為配合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理事及監事之任期最好與會計年度相同,以利會務之運作。
2.如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記錄。 <第7~10頁>
決議:照案通過。
(6)建議聯合會理監事會議決各社社長交接典禮包括晚宴最遲應於下午七時三十分前結束,以利遠道而來的社友方便回家。
提案人:聯合會智庫委員會
說明:如本會第十三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記錄。 <第7~10頁>
決議:各社交接典禮包括晚宴結束時間由各社自行決定。但友社社友必須先行離開者,得自行離開,不會失禮。
(7)審查本會第十四屆會員代表名單。
說明:依章程第三十二條辦理。 <第36-43頁>
決議:照案通過。
(8)本會第十四屆理監事候選參考名單確認案。 <第45頁>
說明:各會員社推薦本會第十四屆理監事候選參考名單。
決議:照案通過。
(9)審查本會九十七年度(第十四屆)年度工作計劃書。
說明:依章程第三十二條辦理。<第 46頁>
決議:照案通過。
(10)審查本會九十七年度(第十四屆)收支預算表。
說明:依章程第三十二條辦理。<第47頁>
決議:照案通過。
地點:圓山飯店,B1如意廳。
(11)第十四屆會員代表大會時間、地點討論案。
說明:依第六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時間與全國年會一同辦理;時間及地點請全國年會主辦社—台北社說明之。
決議:時間:96年11月4日,AM:7:50 ~ 9:20。
臨時動議
(1)今年全國年會第二天交通工具,委由台北社辦理,費用實報實銷,由各社自行負擔。
提案人:台北社蔡基成社長
決議:照案通過。
(2)請聯合會同意蔡堯山社友,協助廈門YMCA 成立廈門IMC 案。
提案人:台南市社楊坤煌社長
附議人:台南縣社曾啟能社長
決議:通過。
十一、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二、散會。
理事長:黃柏夫 秘書長:張森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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