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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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五日(星期六)下午三時
地點:台糖嘉年華購物中心-滿粵園1樓(台南機場對面)台南縣仁德鄉仁愛村1211號
主席:黃柏夫理事長 司儀:張森烈秘書長 記錄:邱系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27位,實到 22 位;監事應到9位,實到 5 位)
出席人員:理事長-黃柏夫。 副理事長-陳永安。
常務理事-蔡基成、黃敏男、楊坤煌、黃枝瑞、王文輝、鄭翠璧、曾啟能。
理事-黃國隆、陳世雷、沈祐青、張建隆、張果真、許敘銘、陳州德、郭美琴、簡建茂、黃振芳、楊吉春、何勇魏、吳隆寶。
監事會召集人-陳榮廷。
常務監事-陳崇勇。
監事-盧志明、張春本、高麗琴。
列席人員:候補理事-林壯成。
候補監事-葉文生。
顧問-徐連作。
台南市社-謝宗男、楊慧容、林信成、茅新吉、陳昭良、蔡西村、 蔡慧貞。
台南縣社-張本初。
彰化社-林漢森。
請假:理事-李信福、吳俊傑、陳慶榮、張良鎰、周伯良。
常務監事-張申泰。
監事-何新發、李天輝、郭正宗。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議程。
四、報告上次會議決議。
五、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1. 第35屆全國年會﹝包括第26期全國訓練營﹞籌備工作報告-台北社蔡基成社長。
2.會務報告-張森烈秘書長。
3.財務報告-王雪香財務長。
七、監事會監察報告-陳榮廷監事會召集人
八、各會員社社務活動及YMCA協會活動訊息報告
討論提案
(1)第35屆全國年會暨第26期全國訓練營參加人數及費用確定案。
提案人:蔡基成常務理事
說明:1.第35屆全國年會暨第26期全國訓練營已決定於96年11月2、3、4日在台北合併舉行;
2.為確定各社最低參加人數,以便場地與費用之規劃;
3.每人參加之費用因與參加之人數有關,故兩者宜一併表決。
辦法:1.各社應參加之最低人數:
a.主辦社:社員人數之60%b.各友社:各社社員人數之40%
2.參加費用:不含住宿費,每人新台幣4800元
決議:通過。
(2)由本會顧問名單中推舉一名擔任本年度智庫委員。
說明:依據本會智庫委員會組織簡則第四項組織第一點:本智庫設委員若干名,為各會員社智庫代表各2人(共16人),本會現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前一任理事長及本會理監事聯席會推薦本會顧問代表一名為當然委員。任期二年,第一任之智庫委員,各會員社推荐之二人其中一人任期為一年,第二點:本智庫委員得連任。
決議:邀請張光瑤顧問擔任。
時間:九十六年九月ㄧ日(星期六)
地點:三元碳烤餐廳
(3)訂定第十三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
說明:依本會活動時間表第十三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間為九十六年九月ㄧ日(星期六),地點請協辦社-台南縣社說明之。
決議:依本會活動時間表第十三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地址: 737新營市新進路二段215號-3
臨時動議
(1)聯合會目前有2筆基金(1.每年提撥5%基金2.IMC創新基金),暫時都不會動用到,是否存定存,可產生利息增加收入。
提案人:嘉義社高麗琴監事
決議:通過,授權由財務長處理。
(2)各社社長盃高爾夫球賽得不邀請其他友社參加。
提案人:台中社黃敏男常務理事
決議:通過。
(3)當屆理監事會之費用支出,不可動用到歷屆之累積結餘,應由當屆理監事會自行負責。
提案人:台南市社黃振芳理事
決議:通過。
十一、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二、散會。
理事長:黃柏夫 秘書長:張森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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