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第一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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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日)上午八時三十分
地點:翡翠灣福華渡假飯店
會議經過
三、出席人員:應出席人數27位,實際出席23位,請假4位。
黃柏夫、蔡基成、吳俊傑、周伯良、陳世雷、黃振芳、簡建茂、黃國隆、黃敏男、黃枝瑞、吳龍寶、鄭翠璧、陳州德、楊坤煌、張良鎰、何勇魏、郭美琴、王文輝、曾啟能、楊吉春、沈祐青、張建隆、張果真。
四、請假人員:陳永安、陳慶榮、李信福、許敘銘。
五、列席人員:無。
六、主席:李枝福理事長司儀:吳卓民秘書長記錄:池翠顰秘書
七、會議開始。
八、主席致詞。略。
九、選舉第十三屆常務理事、理事長、副理事長。
十、宣布選舉結果:
常務理事-黃柏夫23票、陳永安23票、蔡基成23票、黃敏男23票、楊坤煌23票、黃枝瑞23票、王文輝23票、鄭翠璧23票、曾啟能23票。
理事長-黃柏夫23票。 副理事長-陳永安23票。
十一、移交(理事長交接)。
十二、第十三屆理事長致詞。略
討論提案
(1)第十二屆秘書長退聘案。
說明:依法退聘第十二屆吳卓民秘書長。
決議:通過。
(2)第十二屆財務長退聘案。
說明:依法退聘第十二屆林淑女財務長。
決議:通過。
(3)聘任第十三屆秘書長案。
說明:理事長聘任台北社張森烈前社長為本屆秘書長,敬請理事會通過。
決議:通過。
(4)聘任第十三屆財務長案。
說明:理事長聘任台北社王雪香前社長為本屆財務長,敬請理事會通過。
決議:通過。
(5)名譽顧問聘任案。
說明:聘任本會本屆顧問、名譽顧問,敬請理事會提議討論。
決議:續聘原顧問及名譽顧問;增聘李枝福卸任理事長為本會顧問。
(6)訂定第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時間、地點。
說明:依本會活動時間表第十三屆第二次理事會時間擬訂於九十六年一月二十日(星期六),地點請協辦社台北社說明之。
決議:日期為九十六年一月二十日(星期六),開會時間地點如下:
2:00 pm 報到 ---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會議室2:30~5:00 開會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48號12樓)5:30 pm 晚餐 ---甲天下餐廳(台北市長安西路287號2樓220室)。
臨時動議
十五、散會。
第十二屆理事長:李枝福第十三屆理事長:黃柏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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