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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C 聯合會

第28屆第1次智庫會議紀錄

· 閱讀約 8 分鐘· IMC 聯合會

時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5日(星期六)下午3:00時整

地點:高雄翰品酒店

主席:葉欣芝理事長 司儀:黃教誠秘書長 記錄:邱糸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 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33位、實到:24 位)

出席人員:聯合會(當然委員)-葉欣芝理事長、吳龍寶輔導理事長、何勇魏副理事長、陳潤洋監事會召集人、吳瑞源前理事長、黃教誠秘書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高明福輔導社長。

台北社(推荐委員)-塗朝陽前社長、黃金龍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黃振裕前社長、宋貴修輔導社長

新竹社(推荐委員)-林坤鴻前社長、鄭詹成前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唐明良前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馬俊雄前社長、陳營誠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蘇玉姿前社長、林子騰輔導社長

嘉義社(推荐委員)-鄭信億前社長、鍾丰容前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鄭群亮前社長、陳東賢前社長

台南社(推荐委員)-許富大前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宋小麗前社長

請假人員:聯合會(當然委員)-張金泉前理事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鄭明仁前社長。

苗栗社(推荐委員)-朱碧霞前社長、林鎂雲輔導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李吉昌前社長。

南投社(推荐委員)-張素浴前社長、周淑真前社長

台南社(推荐委員)-翁水成前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龍耀宗前社長

列席人員:會務顧問-陳慧龍前理事長

會務顧問-張森烈前理事長

會務顧問-陳蒼海前理事長

國際主委-陳坤陽

創新主委-謝昌寶

工經主委-李敏妃

資訊主委-莊于德

台北社社長-宋後宜

桃園社社長-彭美政

苗栗社社長-林振鋒

南瀛社社長-曾仲豪

台南社社長-詹騏睿、黃鴻賓

高雄社社長-陳萬泓、田懷松、方燕秋、劉皇麟、李國陽、周代耀、薛家和、吳承澐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主席致詞。

五、輔導理事長致詞。

六、前理事長、顧問致詞。

七、協辦社社長致詞。

八、常設委員會主委工作進度執行報告(國際、工經、創新、資訊)。

討論提案

(一)提議註冊IMC聯合會團體標章商標,以達社團商標價值、避免商標權侵害,提請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理監事會

說明:1.IMC係一國際性社團,於資訊傳遞多元化時代,註冊商標權的確立是作為避免日後商標侵權時的積極作法。

2.有鑒於扶輪社等其他國際性社團皆有註冊商標的做法,對外更可體現社團品牌價值,贏得潛在社友的好感度,透過聯合會授權各地方社運用,可使各社標章不致發生濫用、誤用情況。

辦法:1.將委託專業智慧財產權申請公司申辦,審查時間約三個月公司,註冊完成可專用期限為10年,期限到後可再申請延展一次,可再延長10年。

2.經查所需費用約為23000元,將由聯合會歷屆結餘款支出。

3.經第二次理監事會決議,本案送智庫會議做更週詳之研議後,再至理監事會議中討論決議。

決議:先行文給台北社,同意聯合會使用並存,在準備申請社團法人後再申請商標。

(二)提請智庫委員會協助建立各社社長交接暨理監事就職大會之流程與儀軌參考標準,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理監事會

說明:1.各地方社於社長交接暨理監事就職大會時,針對交接流程、友社代表致詞、聯合會幹部職稱稱呼、胸花數量、名牌製作、座位安排等,各社標準不一,容易造成會議流程混亂,社友來賓觀感不佳。

2.若有統一流程與標準供給參考,則可使各社交接時有依可循,不致造成混亂與各社差異。

辦法:1.建議委由智庫委員會,參酌各社情況,討論訂立一套參考標準,以為各社依歸。

2.經第二次理監事會決議,本案送智庫會議做更週詳之研議後,再至理監事會議中討論決議。

決議:聯合會幹部職稱稱呼,以當屆職稱做為稱呼的準則,相關之規範,委由南瀛社邀請各社委員做更周詳之研議,再送5月份理監事會做討論。

(三)中華民國國際工商經營研究社欲提升國際關係之經營,拓展國際交流,必須在各種交流平台或管道上強化、或提出更具體的"交流與溝通"方式。

提案人:聯合會理監事會

說明:請參閱附件

辦法:1.請參閱附件

2.經第二次理監事會決議,通過辦法1、2,3、4、5,送智庫會議做更週詳之研議後,再至理監事會議中討論決議。

決議:如辦法,照案通過。

(四)提請智庫研議「IMC社團價值競爭力」的推動案。

提案人:聯合會理監事會

說明:1.彼得.杜拉克說,非營利組織是以「服務人群」為目的的事業;又基於,人民團體成立的指導原則,人民團體: ①必須擁有服務社會大眾的使命(Mission),②要能創社會價值,滿足、或解決社會問題。

包括:

甲、彌補政府的受限(包括資源、或價值優先順序)。

乙、引領社會革新(以人才、策略、方法)。

丙、激勵關心與參與工商社會服務活動,成為菁英領袖的培育環境。

丁、負起傳遞資訊的責任(刊物、活動、專業訓練、研討會、及諮詢)。

戊、扮演社會體系、與政府組織的監督與批評者之角色 (引發政策及法規的制定或修正)。

2.基於美國IMC的由來與價值,IMC在台灣創社的初衷,及「倡導工商共榮服務計劃,樹立美好信譽」的信念。

3.IMC與NMA有共同的價值觀。2019(108)年11月2日聯合會與美國NMA簽定雙方致力於以領導力培養組織的共同公告(proclamation)。

4.1974,NMA和IMC(國際管理委員會)共同在詹姆斯麥迪遜大學(JamesMadison University)校園內創建了經理人認證職業學院。1982~1984共同促使眾議院通過經理週立法,雷根總統簽署法案,每年6月的第一週為全國性的經理週。1988推動高中生領導力&全國性發表比賽。

5.IMC標榜是最優質的工商研究社團,卻在天下雜誌《Cheers》的一項「台灣30個最具特色最能延伸工商黃金人脈社團」票選活動中落選。

6.台北社於2021.11.24舉辦的「鼎爐論壇」IMC的社會價值與競爭力之活動中,由台北社施英基前社長建議由台北社劉長順副社長至聯合會智庫委員會說明IMC社團價值競爭力與推動的重要性。

辦法:1.提請智庫委員會將「IMC社團價值競爭力」的議題排入研議行程。

2.擇期由台北社劉長順副社長至聯合會智庫委員會說明推動IMC社團價值競爭力的重要性。

3.邀請專家、學者、相關的前社長、社友參加系列的研議活動,討論具體可行的領先指標及計畫。

4.向理事會提出計畫案,與全國十三社達成共識,共同推動「IMC社團價值競爭力」,提升品牌形象力。

5.經第二次理監事會決議,本案送智庫會議做更週詳之研議後,再至理監事會議中討論決議。

決議:移至下次智庫會議,再請台北社劉長順一副做報告。

(五)召開第二十八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會議時間、地點請討論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98年07月12日(六)第十五屆第一次智庫委員會會議決議,智庫會議應每年召開2次。

2.依本年度工作計畫執行;本次會議由台北社承辦,日期:111年7月2日(六),地點,請協辦社台北社報告。

決議:日期:111年 7月2日(六),地點,柯達長安店3樓會議室,地址:台北市松江路61-1號(捷運松江南京站四號出口,沿松江路直行3分鐘) ,用餐地點:長榮桂冠酒店--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3號。

臨時動議

無

十一、自由發言許富大委員報告:延續第27屆第一次智庫會議臨時動議決議報告,分社的倍增計畫,會再邀請各社推舉一位委員一起開會,以了解每社的想法,理事長也會在下次智庫會議前邀請大家再一起研議,之後在下次智庫會議中再做報告。

十二、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三、散會。

理事長:葉欣芝 秘書長:黃教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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