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屆第1次智庫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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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109年7月4日(星期六)下午3:00時整
地點:台南市-總理餐廳
主席:陳蒼海理事長 司儀:李陳豪景秘書長 記錄:邱糸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 報告出席人數。 (應到:33位、實到:24 位)
出席人員:聯合會(當然委員)-陳蒼海理事長、張金泉輔導理事長、吳龍寶副理事長、葉欣芝監事會召集人、陳慧龍前理事長、吳瑞源前理事長、李陳豪景秘書長。
基隆社(推荐委員)-樊沛文前社長。
台北社(推荐委員)-何義津前社長。
桃園社(推荐委員)-胡碧惠前社長、翁嘉宏前社長。
苗栗社(推荐委員)-鄧克智前社長、黃教誠前社長。
台中社(推荐委員)-陳坤陽前社長、李吉昌前社長。
彰化社(推荐委員)-蔡明雄前社長、游讚福前社長。
雲林社(推荐委員)-蘇玉姿前社長、楊玲輔導社長。
南瀛社(推荐委員)-陳振文前社長、陳福祥前社長。
台南社(推荐委員)-劉士榮前社長、王文義前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邱顯博前社長。
請假人員:基隆社(推荐委員)-陳郭慎前社長。
台北社(推荐委員)-吳永泰前社長。
新竹社(推荐委員)-陳潤洋前社長、劉盈欒前社長。
南投社(推荐委員)-陳宗億前社長、曾煌棊輔導社長。
嘉義社(推荐委員)-李茂柱前社長、鄭信億前社長。
高雄社(推荐委員)-劉銀連前社長。
列席人員:會務顧問-張森烈前理事長。
國際主委-劉燕飛。
創新主委-江德利。
資訊主委-陳健男。
基隆社-鄭明仁社長。
台北社-李德賜社長。
桃園社-宋貴修社長。
苗栗社-朱碧霞社長、陳傑堯創新執行長、沈香君創新秘書長。
台中社-孫連忠社長、林均燁創新評審。
彰化社-趙皇式社長。
雲林社-邱玲玲社長、林子騰創新評審。。
南瀛社-郭文俊社長。
台南社-蔡佳宏社長、曾繁章前社長、許淑德前社長、蔡慧貞前社長。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
四、主席致詞:略
五、輔導理事長致詞:略
六、前理事長、顧問致詞:略
七、常設委員會主委工作進度執行報告(國際、工經、創新、資訊)。
八、第27屆吳龍寶理事長報告:依據第十七屆第二次智庫委員會,臨時動議建議案決議,建議年度第二次智庫會議對隔年IMC方針、主題、年度規劃、有創意、創見之作法,請即將接任之理事長提出報告,並於年度第四次理監事會中提出書面資料報告,以利於各社下屆年度會務規劃與銜接。
討論提案
(一)推選『幸福家庭楷模』接受表揚評審討論案。【附件一】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104年1月3日第二次理監事會,案由五決議,婚齡修正為三代內具有婚齡超過20年即可,聯合會將於全國年會時,共同表揚各社所推派之候選人,並頒發獎品(座)以茲鼓勵。
2.請審核本次參加『幸福家庭楷模』之書面資料,通過後,於第四次理監事會議中確認。
決議:修正苗栗社幸福楷模結婚日期為80年,其他如附件,照案通過。
(二)IMC創新獎及徵文活動作品評審討論案。【附件二】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第十九屆第四次理監事會案由四決議,通過成立4個常設委員會,往後創新獎活動則由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負責。
2.創新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出缺時;亦由當年度聯合會理事長推荐人選,經推荐委員同意任職之,經聯合會理監事聯席會通過後聘任之,任期二年;得連任一次。
3.創新徵文作品,委請張光瑤前理事長擔任評審,於9月15日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
4.請審核本次創新獎及徵文活動作品,創新獎作品於8月07日前評審完成初審書面資料送交聯合會秘書處,8月15日(六)邀請參選人發表創新獎作品,9月28日前確認得獎名單後,彙整至聯合會秘書處,以利給予主辦社刊登得獎者之感言於全國年刊中。
5.請創新委員會主任委員-江德利社長做今年度創新獎活動報告。
決議:創新作品書面初審及簡報檔繳交截止日期於8/7日前,各社報名截止日期7/31日,本次活動參加人數上限為400人,參賽者10點開始發表,如果延遲則由召集人決定是否可以繼續參賽,參賽者必須為IMC社友,助理可以協助參與發表說明,評審不評分、不發言該社之參賽者,但如果是召集人則可以主持,當天如因故無法順利比賽,如在12分鐘內可以順利排除則繼續比賽,如不行,則先停賽,待恢復正常後再依序發表,相關之注意事項,請各社可以參閱已發給各社秘書之第十五屆IMC創新獎說明手冊,聯合會秘書處也會隨時通知各社秘書處應注意之訊息。
(三)建議各社透過各地方政府的經發局,與日本各地方政府的商工單位連繫,藉由政府的力量,結合兩地的企業互相往來,以增進商務的機會。【附件三】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108年7月6日聯合會第25屆第2次智庫會議案由四決議,付委給現任監事會召集人吳龍寶,來做專案的小組委員研究,於下次會議中再做研究報告。
2.今年參加AOTS日本60週年慶,IMC聯合會有10人參加慶典,並順路拜訪本國駐日本代表謝長廷大使(如附件1) ,由大使館提供本國有來往之姊妹單位。
3.AOTS信息可提供各社,並對國際事務有興趣之社友加入AOTS台灣同學會,更有直接意義。
4.日本AOTS成員共有43個國家,開擴市場是很好的機會。
辦法:1.與政府單位接洽較沒有實質行動,也要用廠商聯誼機會來推廣自行行業別,先加入AOTS台灣同學會。
2.此活動由國際主委在配合推廣,是否在國際企業推廣前提之下,在各社成立國際主委、副主委,可連結聯合會國際主委為一條龍對接,從後聯合會國際主委有任何信息,可在各地方合作共同推廣之。
決議:建議各社,如果該社沒有國際事務委員會是否可以成立, 以利往後可以與聯合會國際委員會互相協助配合,提升社友國際觀與共創社友之商機,其他如辦法,照案通過。提至聯合會理監事會,討論後決議。
(四)建議全國社友名錄,是否可改成電子檔APP? 【附件四】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據109年5月1日聯合會第26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案由三決議,因牽涉到個資的法律面執行問題,為免疏失,將彙整更多法律可執行性及更完整操作介面,將此案送至智庫委員會做更週詳的研議討論。
2.每年均需花費十八萬元左右,製作紙本社友名錄,但時效不符合當屆,建議可否全面改為電子檔並製作APP在手機使用。
辦法:建請資訊主委邀集幾位資訊專才研究處理,費用則由印製名錄之費用支付。
決議:由現任資訊主委-陳健男及前2屆主委-林子騰、陳信助,共同研討及互相結合串聯,擇成後在理監事會做報告,如果需要費用支出,第一年則由陳蒼海理事長贊助,往後2年內,如果費用支出沒有人贊助,也是由陳蒼海理事長贊助。
臨時動議
無。
十一、自由發言:不列入紀錄。
十二、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三、散會。
理事長:陳蒼海 秘書長:李陳豪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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