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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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四日(星期六)下午三時
地點:山福日本料理店
出席人員:理事長-吳榮林。 副理事長-李枝福。
常務理事-偕德彰、陳慶榮、林全福、蔡逢源、沈國賢、梁國勝、陳慧龍。
理事-簡建茂、翁金昭、何新發、林森、黃振芳、劉銀連、陳營誠、張見亮、張申泰、沈祐青、吳明欣。
監事會召集人-吳思穎。
常務監事-江良山、呂東寬。
監事-王萬玉、李嘉勝、紀敏琮、陳振文。
列席人員:徐連作顧問、柯張秀華名譽顧問、康茂森候補理事、黃敏男候補監事。
台南社-陳瑞屏前社長、許銘顯秘書長、蔡慧貞財務長、魏美幸秘書。
主席:吳榮林理事長 司儀:張永文秘書長 記錄:池翠顰秘書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27位,實到20位;監事應到9位,實到7位)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議程。
四、報告上次會議決議。
五、主席致詞。略。
報告事項
(一)第33屆全國年會盃暨吳主席盃高爾夫球賽籌備工作報告-台南縣社(附件一)<第9頁>
(二)第33屆全國年會籌備工作報告-台南縣社(附件一)<第9頁>
(三)聯合會財務報告<94/3/1至94/5/31現金收支>(附件二)<第10.11頁>
七、監事會監察報告--吳思穎監事會召集人(附件三)<第12頁>
八、各會員社社務活動及YMCA協會活動訊息報告(附件四)<第13頁>
討論提案
(一)第24期全國訓練營各社責任額、費用、講師、地點及課程內容等確認案。
說明:請第24期全國訓練營主辦社—台南縣社說明之。
(附件五)<第14~20頁>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二)為增加各社經費,以聯合會名義與中國信託發行聯名卡。
提案人:李嘉勝監事
說明:請提案人李嘉勝監事說明,詳細內容如(附件六)<第21~34頁>
決議:通過,待李嘉勝監事與中國信託談妥細節,由聯合會秘書整理後,將資料寄予各社秘書處,由各社鼓勵社友辦理聯名卡,以增加各社經費。
(三)請成立「IMC創新基金」,以獎勵全國各社與社友〝社務創新〞、〝推動創新〞及〝理念創新〞之優秀表現。
提案人:張光瑤顧問
說明:1.根據手冊IMC的願景及使命在於發展事業暨社區領導,並分享研究繼續成長,因此使IMC成為國內以推動創新為主旨的社團,實本階段我們可促進的目標。
2.如何讓社友能浸潤在〝創新〞的環境,我們應可:
(1)獎勵各社幹部在社務活動方面創新,讓社友感受新鮮的刺激,進而發揮創新思想,故得擇優頒于〝社務創新獎〞。
(2)獎勵各社收集及發掘各種創新觀念並在社刊中登載各類創新事蹟,進而啟發社友創新動機,故得擇優頒于〝推動創新獎〞。
(3)獎勵IMC社友願意分享本身之創新理念,不論現身說法或投稿社刊,只要其創新之理念能鼓舞社友承繼創新,均可擇優頒于〝理念創新獎〞。
(4)各種獎項可集中於全國年會中頒發,並鼓勵互相觀摩或稿件互通。
3.本人願拋磚引玉,先捐新台幣壹拾萬元做為種子費用,並祈社友先進共襄盛舉,壯大「IMC創新基金」,使基金能更有效推動創新理念,像日本電視所播〝超級變變變〞與〝挑戰冠軍王〞都是以獎勵來引領創新,若IMC在全國社團中能以〝推動創新〞成名,讓有志之青年朋友能嚮往到IMC來接受有創新理念的環境薰陶,達到〝事業要創新,就進IMC〞的目標,則我們IMC對社會的貢獻將提昇至另一層次。
4.敬請聯合會長官指導修正,提示要點後再交智庫研究細節。無任感激!
5.台中社陳慶榮社長:台中社為支持張光瑤前理事長提案-成立「IMC創新基金」,台中社理監事會決議提供新台幣二萬元整,予以支持,共襄盛舉。
決議:通過成立「IMC創新基金」,並請張光瑤顧問及台中社研擬施行細則及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細節後,交聯合會智庫委員會討論之。
(四)由本會顧問名單中推舉一名擔任本年度智庫委員。
說明:依據本會智庫委員會組織簡則第四項組織第一點:本智庫設委員若干名,為各會員社智庫代表各2人(共16人),本會現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前一任理事長及本會理監事聯席會推薦本會顧問代表一名為當然委員。任期二年,第一任之智庫委員,各會員社推荐之二人其中一人任期為一年。(附件七)<第35~38頁>
決議:推薦張光瑤顧問為本會智庫委員會當然委員,任期為一年,得連選連任。
(五)本年度智庫委員會議題討論案。
說明:1.依智庫委員會組織簡則第四項組織第三點---本智庫每年原則開會一次,由本會理事長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2.敬請理監事提出本年度智庫委員會會議之議題,以利智庫委員會討論研究。
決議:將成立「IMC創新基金」相關細則及修改章程,增加財務長一職二議題,交由本會智庫委員會議研討。
(六)是否組團參加美國NMA(全國經營管理協會)2005年全國大會案。
說明:1.NMA預計於本年十月一至三日將於美國內華達州Reno/Sparks召開2005年之年會。
2.台灣IMC是否組團參加、慶賀其年會,敬請理監事討論。
決議:擬組團參加美國NMA(全國經營管理協會)2005年全國大會,由本會秘書處接洽旅行社,安排旅遊行程,送交各社以召集參加人員。
(七)訂定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
說明:依本會活動時間表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間為九十四年九月三日(星期六),地點請協辦社嘉義市社說明之。
決議:依本會活動時間表第十一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間為九十四年九月三日(星期六),地點為嘉義皇嘉大飯店(嘉義市興業西路369號)。
臨時動議
(一)吳金川主席百歲冥誕追思活動,安排之時間、地點及內容討論案。
決議:1.將追思活動安排於此次(第24期)全國訓練營程序中,並將各社投稿之文章及相片置於訓練營學員手冊中二張,以節省經費。
2.邀請台北社前社長一位,發表追思感言,緬懷吳金川主席對IMC的貢獻;全部追思儀式時間為十五分鐘。
十二、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理事長:吳榮林 秘書長:張永文
十三、散會。
第十一屆第二次收支審查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四日(星期六)下午二時
地點:台南山福日本料理店
出席人員:監事會召集人-吳思穎。
常務監事-江良山、呂東寬。
監事-李嘉勝、紀敏琮、陳振文。
列席人員:吳榮林理事長、張永文秘書長。
缺席人員:監事-王萬玉、黃明發、王文輝。
主席:吳思穎監事會召集人 記錄:池翠顰秘書
一、報告出席人數。(應出席人數9位,實際出席6位,缺席3位)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議程。
四、主席致詞。略。
討論提案
(1)審查九十四年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之收支傳票、憑證、帳簿及存款。
說明:依章程第十八條辦理,資料如附件。
決議:如附件,通過。
臨時動議
七、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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