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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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中華民國105年1月2日(星期六)下午3:00整
地點:高雄蓮潭國際會館
主席:吳瑞源理事長 司儀:陳世雷秘書長 記錄:邱糸吾竧秘書
會議經過
一、報告出席人數。(理事應到35位,實到 28 位;監事應到11位,實到 9 位)
出席人員:理事長-吳瑞源。 副理事長-陳淵。
常務理事-邱顯博、許日隆、洪錫焜、林伯忠、謝昌寶、胡學貴、許明鎮、曹鉦。
理事-吳怡諒、謝瑩新、徐泓杰、蘇文和、陳坤陽、吳坤庭、謝啟偉、許淑德、翁水成、劉士榮、劉憲文、蔡長晃、李敏妃、張瀚元、陳素昭、施英基、吳永泰、何昭賢。
監事會召集人-翁金昭。
常務監事-張金泉、塗朝陽。
監事-劉銀連、鄭翠璧、李金鳳、曾繁章、李清義、陳信宏。
列席人員:輔導理事長-張森烈。
名譽顧問-黃明發。
秘書長-陳世雷
財務長-林保川
前秘書長-張永賢。
前財務長-鄭冰冰。
候補理事-劉永豐。
候補監事-翁嘉宏、陳宏杰。
工經委主委-許民衛。
創新主委-高麗琴。
桃園社-陳建勳。
苗栗社-宋怡嬅。
新竹社-劉盈欒、林坤鴻。
台南社-謝博勝。
請假:常務理事-陳健男。
理事-李柏生、陳營誠、李孝賢、李陳豪景、鄭進明、許瑞麟。
監事-潘東豫、陳宗聖。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通過本次會議議程。(增加案由九.)
四、頒發理事長暨理監事當選證書、名譽顧問聘書及第21屆、22屆財務長存摺、印章交接。
五、上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報告。
六、主席致詞:略
七、輔導理事長致詞。:略
八、貴賓致詞(請協辦聯合會理監事會之會員社—社長致詞)。
報告事項
1.第43屆(2015年)全國年會收支決算報告-台北社塗朝陽社長
2.第44屆(2016年)全國年會盃吳主席盃高爾夫球賽籌備工作報告-高雄社邱顯博社長。
3.第35期全國訓練營籌備工作報告-高雄社邱顯博社長。
十、各會員社社務活動訊息報告及常設委員會(資訊.國際.工經.創新)各主委報告(每社社長、每位主委,報告時間3分鐘,會按鈴提醒,請勿拖延)。
討論提案
(1)審核104年度(第二十一屆)工作報告。<附件一>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2)審核104年度(第二十一屆)收支決算。<附件二>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3)審核104年度(第二十一屆)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附件三>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1)依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13條:社會團體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當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連同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於三月底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因故未能如期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者,可先經各該團體理事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討論通過後再報主管機關核備。
(2)敬請理監事審核通過,以利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決議:如附件,照案通過。
(4)聘任聯合會第二十二屆資訊.國際.工經.創新四大委員會主委,請通過案。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提名資訊主委-林子騰、國際主委-何義津、工經主委-許民衛、創新主委-高麗琴,擔任本屆主委一職,敬請理監事會通過後,頒發聘書。
決議:照案通過。
(5)整合各社的工商資訊。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資訊委員會林子騰主委建議:目前社務系統已經完成階段性任務.具有線上即時報名系統,及各社社友連絡資訊為了讓IMC在台灣可以成台灣第一跨社資源整合的應用架構,建議快速推動工商資訊服務,讓社友不分區域的分享及接收工商資訊.並且也可以提升新社友的加入。
辦法:借助目前社務系統的應用架構,並且透過Line Google App, Apple App 來讓社友可以在手機端就可以查詢社友工商資訊,並且讓社友彼此可以拉近距離。
決議:照案通過。(並請全國各會員社配合)
(6)根據國際禮儀,經國際委員會或社團正式邀請的其他國家社團或代表來參加的正式會議,會議流程一定要加入我國及該國國歌,與懸掛國旗。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國際委員會何義津主委建議:1.國際委員會代表中華民國IMC聯合會到美國參加NMA年會時,在大會演奏美國與我國國歌與國旗,全體與會人員起立致敬以表尊重;參加日本會議也有演奏我國國歌及懸掛國旗
2.國際委員會要將中華民國(台灣)IMC推銷出去,也要請國外社團來與我們正式交流,演奏該國國歌與國旗以示尊重。
辦法:有他國社團正式來訪時,在下列場合演奏我國與該國國歌,並懸掛我國與該國國旗:
1.IMC全國訓練營、全國年會。
2.各會員社於年會、社長交接、月例會。
3.其他正式場合。
決議:只修正刪掉辦法2.之月例會部分,其餘照案通過。
(7)為培育未來領導人,舉辦「IMC杯」演講比賽。
提案人:塗朝陽常務監事 附議人:施英基理事吳永泰理事
說明:鼓勵年輕人培養成未來的各界領導人
辦法:1.每年舉辦一次全國性的演講比賽,題目限定於與「領導」有關的主題;
2.參賽人員限於25歲以下各界人士;
3.由各社初選一名,參加由聯合會主辦的決賽,取前四名,頒與獎金;
4.經費來源,原則上向各界募款。
決議:鑒請智庫委員會研議更週詳之執行辦法,於5月份理監事會議中在做報告。
(8)訂定第二十二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時間、地點。
提案人:聯合會秘書處
說明:依據第十一屆第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第七案決議及本會105年度活動時間表辦理;第二十二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時間為105年5月7日(星期六),地點請協辦社-基隆社說明之。
決議:時間為105年5月7日(星期六),地點:基隆市議會-A 棟5F會議室開會、B棟2F用餐。
(9)為使將做年度計劃的全國各社準社長能提早交流,南瀛社將承辦 IMC 全國準社長聯誼、研習營。
提案人:南瀛社-李敏妃理事 附議人:嘉義社-劉憲文理事、台北社-吳永泰理事
說明:參加社團就是學習、聯誼,大家分享,尤其即將做年度規劃的準社長如能更了解各社的特色,各社的做法,在未來規劃自己的年度主題、年度活動時,就較能凸顯本社特色甚至有些改變。
辦法:1.由南瀛社承辦一場兩天一夜的IMC 全國準社長聯誼、研習營,受邀者是尚未做年度計劃的一副(不含現任社長,二副)
2.日期約在2016年三月份,地點:台南市玉井區走馬瀨農場,時間(暫定):
第一天中午到第二天下午
3.內容:由各社準社長依各項社務主題分享各社現況、想法,並邀幾位卸任社長做經驗分享
4.經費由南瀛社籌備
5.承辦人:胡學貴、李敏妃、陳信宏、陳福祥
決議:時間由2016-2017年各社準社長再做協調,經費原則上請使用者付費。
臨時動議
無。
十三、聽讀本次會議記錄,確認後准予記錄。
十四、自由發言:不列入紀錄。
十五、散會。
理事長:吳瑞源 秘書長:陳世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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